參加勞退新制之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.....
瀏覽:5472 發表時間:2019-04-17 08:52:12

依勞工退休金條例及相關函釋規定,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,其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應於勞工死亡之翌日起5年內申請死亡勞工之退休金,逾期將喪失請求權。為保障死亡勞工遺屬請領退休金權益,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每年清查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,如勞工死亡逾3年其遺屬尚未請領者,將於上半年主動發函通知勞工順位遺屬提出申請。

  • 請領方式
    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,或勞工於領取月退休金後,未屆平均餘命前死亡,由其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一次請領其個人專戶之退休金,或領回個人月退休金專戶結算剩餘金額。
    請領方式詳細資訊

  • 如何查詢死亡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金額
    遺屬如欲查詢死亡勞工之個人勞工退休金專戶金額,請遺屬攜帶載有勞工死亡日期之戶籍謄本及遺屬關係證明文件(如身分證、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)到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各地辦事處臨櫃查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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